井下作业公司2023年度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信息公示 2024年7月30日 | 没有评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井下作业公司2023年度产生和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度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信息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