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红庭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项目公示

泸水市地处怒江大峡谷,土地资源贫乏,为落实怒江大峡谷生态保护和加快泸水市向旅游城市转型,促进面向缅北商贸物流中心的建设,推动社会经济转型发展和城乡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探索突出傈僳特色、峡谷特征的城镇化模式,建设山、水、田、园、城于一体的峡谷田园城市,提出了泸水市“同安红庭”商住综合体项目的建设。

泸水市“同安红庭”商住综合体项目建设单位为怒江投资集团恒悦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选址于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民族中学东侧,怒江州州直幼儿园北侧。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4986.84m2(约52.48亩),总建筑面积199722.6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9689.24m2,地下建筑面积50033.45m2。2020年3月9日,怒江投资集团恒悦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泸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编号:2019-07号),取得了该区域土地使用权,宗地面积34012m2(约51.018亩),并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2022年1月12日,怒江投资集团恒悦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泸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编号:泸拍2021-02号),取得了原民房所占区域土地使用权,该区域包含两个地块,宗地总面积1137.38m2(约1.706亩)。

根据《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关于尽快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告知函》(便签﹝2023﹞-45),在同安红庭项目建设用地中,宗地编号为泸拍2021-02的地块用途由耕地、林地、草地、居住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要求,怒江投资集团恒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申请的泸水市“同安红庭”商住综合体项目用地须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利于下一步开展必要的地块风险管控、环境管理工作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工作。据此,受怒江投资集团恒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对同安红庭项目建设用地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调查工作。

现对本地块第一阶段调查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社会各界公众对该地块当前状况的了解及在后期建设中提出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该项目土壤污染调查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同安红庭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项目;

项目位置:怒江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民族中学东侧,怒江州州直幼儿园北侧;

项目单位:怒江投资集团恒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次调查目标为同安红庭项目建设用地中宗地编号为泸拍2021-02的地块,总面积为1137.38m2(约1.706亩),同时对相邻地块和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进行了调查。

 

二、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广玉路36号

联系人:陈林波

联系电话:13769143584

 

三、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调查工作程序:接受委托——资料收集——现场踏勘——走访与社会调查——编制初步调查方案、开展工作——进行现场调查工作——资料整理——编制《同安红庭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专家评审通过——报告公示——资料上传系统。

本次调查主要工作内容和任务是:在该地块开展信息调查、现场调查、调查报告编制等工作,大致确定地块污染情况,对场地是否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提出意见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地块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在满足国家相应环保标准的前提下,公众是否能接受本地块对环境的影响;

3、对本地块污染现状的态度(赞成、反对或无所谓及其原因);

4、对本地块环境保护的建议;

5、其他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调查单位反馈您的意见和建议,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意见。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