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咸阳佳安金属结构有限公司监室门项目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咸阳佳安金属结构有限公司监室门项目
建设单位:咸阳佳安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5日-2019年11月2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总 18082258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