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彭州炼厂至成都双流机场航煤输油管道及首站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四川彭州炼厂至成都双流机场航煤输油管道及首站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四川彭州炼厂至成都双流机场航煤输油管道及首站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四川彭州炼厂至成都双流机场航煤输油管道及首站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四川彭州炼厂至成都双流机场航煤输油管道及首站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彭州炼厂至成都双流机场航煤输油管道及首站工程建设指挥部

建设地点:彭州、新都、广汉、青白江、龙泉驿、双流、新津

建设主要内容:建设一条输油管道,输油管道全长约204.923km,途经彭州、新都、广汉、青白江、龙泉驿、双流、新津等七区(县),管径DN250mm,采用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设计压力10.0Mpa,输送量为80万吨/年,设计服务年限14年(不含建设期),全线共设置12座线路截断阀室,工程设2座站场:位于成都彭州石化基地预留航煤外输区的航油输油首站和位于双流机场业务油库的输油末站。

公示时间:2019年1月9日-2月3日(20个工作日)

单位联系方式:028-8570563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四川彭州炼厂至成都双流机场航煤输油管道及首站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

验收意见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