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四川省安岳县广宇建设有限公司“安岳县Y312石来路建设工程碎石加工及拌合站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安岳县Y312石来路建设工程碎石加工及拌合站项目(分期)。
建设单位:四川省安岳县广宇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C31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建设地点:安岳县通贤镇金刚村六组。
建设面积:项目占地总面积8800m2。
公示日期:2020年6月23日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四川省安岳县广宇建设有限公司
2.地址:四川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建设街140号
3.联系人:钟工
4.邮箱:1227341384@QQ.com
三、验收检测单位
1.监测机构名称:四川省坤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2.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工业园成宏路72号
3.联系人:周工
4.邮箱:578733891@QQ.com
四、自主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通过对四川省安岳县广宇建设有限公司安岳县Y312石来路建设工程碎石加工及拌合站项目(分期)的实地勘察,本次验收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本项目已建成一条年加工砂石10万m3/a的生产线,并正常投入运营;预拌商品混凝土的生产线未建,总体生产规模减小,相应产污量降低。经核实,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竣工验收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不合格的情形逐一对照,本项目不存在该办法第八条中所述的九种情形;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组建议: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管理与维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