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鹤山蓄电池厂清洁生产审核公示信息
- 企业简介
宁阳县鹤山蓄电池厂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鹤山镇辛周路西段,法人代表訾广群,主要产品为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规模为219600千伏安时。我厂于2004年9月委托山东省煤炭地质勘查研究院编制了《宁阳县鹤山蓄电池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宁阳县环保局于2004年9月30日进行批复,该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铅蓄电池108000千伏安时,其中一期工程54000千伏安时于2008年7月1日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12年8月委托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宁阳县鹤山蓄电池厂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宁阳县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10月8日以宁环字【2012】82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进行了批复。
- 工艺简介
电动道路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蓄电池的原材料主要为:合金铅、电解铅、排管、硫酸、塑料封底、护套、隔板、电池槽。
蓄电池制造的工艺流程为:板删制造 铅粉制造 灌粉封底 涂片 电池装配 内化成充电
- 固废产生处置情况
我厂危险废物主要有铅泥、铅渣和废劳保等。按要求规范建设危废分类收集和处置设施。铅渣和铅泥收集于密封袋内,临时储存于危废库内,集中交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鹤山镇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 废气治理情况
本厂产生的废气分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有组织排放的VOCs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标准要求;铅尘(烟)、颗粒物、硫酸雾排放能够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铅蓄电池排放限值要求。本厂无组织界VOCs无组织排放各厂界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标准要求;铅及其化合物、颗粒物、硫酸雾无组织排放各厂界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企业边界浓度限值的要求;
- 环境风险防控情况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地下管道排水系统,地面含铅废水和初级雨水通过地下管道进入污水处理池进行处理。事故污水则通过地下管道流入应急池,再用泵打入污水处理池进行处理。含铅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中水全部回用于水雾除尘塔、酸雾吸收塔及铅粒机降温环节,浓水全部蒸干,不外排,无废水外排。
本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7月在县环保局备案。
宁阳县鹤山蓄电池厂
2019年4月15日
宁阳县鹤山蓄电池厂基本信息表
单位名称 | 宁阳县鹤山蓄电池厂 | 注册地址 | 宁阳县鹤山镇辛周路西段 | ||||
邮政编码 | 271406 |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 宁阳县鹤山镇辛周路西段 | ||||
行业类别 | 轻工业 | 投产日期 | 2004年9月 | ||||
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度 | 东经116︒40’45” | 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纬度 | 北纬35︒50’35” |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921MA3CK1W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921MA3CK1W | ||||
技术负责人 | 王传峰 | 联系电话 | 13678687002 | ||||
所在地是否属于重点控制区域 | 否 | ||||||
主要污染物类别 | 重金属 | ||||||
主要污染物种类 | 铅烟、铅尘 | ||||||
大气污染物种类 | 铅烟、硫酸雾 | 废水污染物排放规律 | 不外排 | ||||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 |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7/2376-2013 | ||||||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
咨询机构名称 | 山东汇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孟庆喜 15254810468 | ||||
协助发布济南 谢1562881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