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鹤山蓄电池厂清洁生产审核公示信息

宁阳县鹤山蓄电池厂清洁生产审核公示信息

  • 企业简介

宁阳县鹤山蓄电池厂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鹤山镇辛周路西段,法人代表訾广群,主要产品为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规模为219600千伏安时。我厂于2004年9月委托山东省煤炭地质勘查研究院编制了《宁阳县鹤山蓄电池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宁阳县环保局于2004年9月30日进行批复,该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铅蓄电池108000千伏安时,其中一期工程54000千伏安时于2008年7月1日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12年8月委托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宁阳县鹤山蓄电池厂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宁阳县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10月8日以宁环字【2012】82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进行了批复。

  • 工艺简介

电动道路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蓄电池的原材料主要为:合金铅、电解铅、排管、硫酸、塑料封底、护套、隔板、电池槽。

蓄电池制造的工艺流程为:板删制造   铅粉制造    灌粉封底   涂片    电池装配     内化成充电

  • 固废产生处置情况

我厂危险废物主要有铅泥、铅渣和废劳保等。按要求规范建设危废分类收集和处置设施。铅渣和铅泥收集于密封袋内,临时储存于危废库内,集中交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鹤山镇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 废气治理情况

本厂产生的废气分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有组织排放的VOCs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标准要求;铅尘(烟)、颗粒物、硫酸雾排放能够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铅蓄电池排放限值要求。本厂无组织界VOCs无组织排放各厂界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标准要求;铅及其化合物、颗粒物、硫酸雾无组织排放各厂界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企业边界浓度限值的要求;

  • 环境风险防控情况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地下管道排水系统,地面含铅废水和初级雨水通过地下管道进入污水处理池进行处理。事故污水则通过地下管道流入应急池,再用泵打入污水处理池进行处理。含铅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中水全部回用于水雾除尘塔、酸雾吸收塔及铅粒机降温环节,浓水全部蒸干,不外排,无废水外排。

本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7月在县环保局备案。

宁阳县鹤山蓄电池厂

2019年4月15日

 

宁阳县鹤山蓄电池厂基本信息表

单位名称 宁阳县鹤山蓄电池厂 注册地址 宁阳县鹤山镇辛周路西段
邮政编码 271406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宁阳县鹤山镇辛周路西段
行业类别 轻工业 投产日期 2004年9月
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度 东经116︒40’45” 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纬度 北纬35︒50’35”
组织机构代码 91370921MA3CK1W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921MA3CK1W
技术负责人 王传峰 联系电话 13678687002
所在地是否属于重点控制区域
主要污染物类别 重金属
主要污染物种类 铅烟、铅尘
大气污染物种类 铅烟、硫酸雾 废水污染物排放规律 不外排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7/2376-2013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咨询机构名称 山东汇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孟庆喜   15254810468

 

协助发布济南  谢1562881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