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有关要求,现将《富宁县木垢二级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富宁县木垢二级电站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富宁县木垢二级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7个日历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监测单位反映。
1.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文山林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王建兰 联系电话:15008831253
2.监测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云南环丰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熊 伟 联系电话:15912107300
3.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富宁县宇福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李月荣 联系电话:13508766567
附件: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报告、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