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核心片区商务中心单元(0577-WZ-HX-01)D-13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温州市核心片区商务中心单元(0577-WZ-HX-01)D-13 地块位于温州市鹿 城区,北邻商务三路,南临商务二路,西接宜居路,东靠商务五路,地块位置中 心坐标为东经 120.715472°,北纬 28.011966°,地块总占地面积约 8794 m2(合 13.19 亩)。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居住用地、农用地、空闲用地与河道,其中 居住用地占地面积 6022 m2,农用地占地面积 706 m2,空闲用地占地面积 1911 m2, 河道占地面积为 155 m2 ;2018 年地块内居住用地区域建筑物均拆除;现阶段地 块内主要为拆迁空地。根据《温州市核心片区商务中心(0577-WZ-HX-01)控制 性详细规划》(2020 年),温州市核心片区商务中心单元(0577-WZ-HX-01) D-13 地块拟规划为商业用地(B1),拟作为人才公寓开发,调查地块按《土壤 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 一类用地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 对温州市核心片区商务中心单元(0577-WZ-HX-01)D-13 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 况初步调查结果可知: 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 ) 的 第 一 类 用 地 筛 选 值 , 温 州 市 核 心 片 区 商 务 中 心 单 元 (0577-WZ-HX-01)D-13 地块土壤检出指标未超过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 第 42 号)和《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 要求,温州市核心片区商务中心单元(0577-WZ-HX-01)D-13 地块土壤环境质 量满足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性质要求,该调查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等系 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