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里格气田钻井岩屑压裂返排液集中处理厂供气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项目

2023年8月9日,内蒙古恒盛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根据《苏里格气田钻井岩屑压裂返排液集中处理厂供气工程验收调查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苏里格气田钻井岩屑压裂返排液集中处理厂供气工程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内蒙古恒盛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代表、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内蒙古润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代表及3名专家组成

验收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的介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验收调查报告表的汇报,并查阅有关资料,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起点位于苏里格燃气电厂供气首站,终点位于苏里格气田钻井岩屑压裂返排液集中处理厂,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条长度为5.5750km的天然气管线及配套的涡轮流量计、电动球阀、自力式调压阀和DN100放空立管,临时占地面积3.345hm2,管道设计输气量为730×104Nm3/a。

(二)环评审批及项目建设情况

2022年3月24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以乌环审〔2022〕1号对《苏里格气田钻井岩屑压裂返排液集中处理厂供气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天然气管线工程于2022年10月建成,2023年5月管线供气。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614.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3万元。

  • 验收范围

本次自主验收范围为项目施工期污染物影响以及生态恢复措施和恢复情况。

  • 项目变更情况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情况

(一)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

管线施工期临时占地全部进行回填、平整,表土回覆等作业,并播撒植被沙蒿、苜蓿等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二)污染防治和处置设施建设情况

①废气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废气;管道超压等非正常运行工况下,安全阀自动关闭,管线内存在的废气经放空系统排放。

施工期扬尘已采取围挡、洒水、苫盖等抑尘措施。

②废水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废水。

施工人员均在苏里格气田钻井岩屑压裂返排液集中处理厂食宿,生活污水依托厂区钻井岩屑压裂返排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③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噪声。

施工期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期区域两侧设置2米高围挡等措施。

④固废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巡检人员产生的水瓶等少量垃圾通过垃圾袋收集带回厂区处理。

施工期建筑垃圾收集后,运送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依托苏里格气田钻井岩屑压裂返排液集中处理厂原有设施处置。

四、验收监测结果

(一)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实施运行效果

项目33450m2临时占地通过播撒沙蒿、苜蓿等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情况较好。

(二)污染防治和处置设施处理效果

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废气、废水、固废、噪声。

(三)总量

本项目不涉及总量。

五、环境管理

公司成立了环保机构,设有专职环保人员,环保档案齐全;全厂已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150626-2023-011-L。

六、验收结论

项目落实了报告表及审批决定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植被恢复措施,植被恢复效果较好,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条件,通过验收。

 

验收组成员签字:刘世军、康志文、刘瑞国、王鲜先、闫佳乐

建设单位:内蒙古恒盛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世军  13948871198  地址: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公示时间:2023年8月9日-2023年9月8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请联系建设单位。

 

2023年8月9日